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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 系列

「匠心 • 飛越」儲蓄保險計劃

飛越未知.穩創未來

「匠心 • 飛越」儲蓄保險計劃 ,設有整付及定期保費繳付模式可供選擇,配合多項靈活多變特點助您您規劃財富增長及世代傳承的需要,成就未來無限可能。      


保障期

至受保人128歲

投保年齡

初生15日至80歲

投保方法

您的理財顧問

  • 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
  • 自由轉換保單貨幣 3,4
  • 「保單分拆選項」5
  • 靈活保單價值提取
  • 自選身故賠償11 / 全數退保12 支付方式

產品特色

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

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

 

為配合您不同人生階段之理財需要或對投資市場的取向,此計劃特設「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設有「增進」^、「均衡」及「保守」3個調配選項,各有不同的「穩健資產戶口」6價值與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及終期分紅15之現金價值(如有)分配比例讓您靈活選擇。

 

您可於第10個保單週年日及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並在保單生效時, 申請行使此選項,根據您對基本計劃所選擇的調配選項,調配其(i)「穩健資產戶口」6之價值(如有)和(ii)非保證復歸紅利14的現金價值(如有)及非保證終期分紅15的現金價值(如有)之組合比例。

 

「穩健資產戶口」6之價值將以本公司不時釐定之非保證利率累積生息(現行年利率為4.25%)6, #,您可以隨時自由提取該戶口的累積價值。

 

^ 由保單繕發起至首次行使「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前預設之調配選項為「增進」。

# 截至2026年4月27日,本公司之分紅美元保單的積存年利率自2013年起一直穩定維持在4.25%。

貨幣轉換選項3,4

貨幣轉換選項3,4

 

於第3個保單週年日當日或其後任何一個保單週年日及保單生效時,您可申請行使「貨幣轉換選項」3,4於保單週年日將原保單之基本計劃的保單貨幣轉換至一個不同的貨幣(「新保單貨幣」),而毋需提供任何可保證明,全面配合您的環球理財規劃。

 

此選項讓您通過轉換原保單之基本計劃至當時可供您選擇以新保單貨幣(如美元、港元、人民幣、澳元、加元、歐元、英鎊或新加坡元)列值之指定新計劃(「指定計劃」)而達致保單貨幣轉換。而該指定計劃將由本公司不時釐定,並可能與此計劃不同。而原保單下的任何附加保障(附加於基本計劃的付款人豁免保費附加契約或豁免保費附加契約除外)將會保留在原保單維持生效;如任何附加保單及附加契約不接受保留在原保單,該附加保單及附加契約將於貨幣轉換生效日期起自動終止。

保單分拆選項5 可一次分拆成多份獨立保單

保單分拆選項5 可一次分拆成多份獨立保單

 

於保單有效期內及受保人仍然生存期間,由第3個保單年度完結後或保費繳付年期完結後起(以較遲者為準),您可將原保單分拆,即把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的部分投保單位分配至一份甚至多份獨立保單(「分拆保單」)。於行使保單分拆選項後,原保單之基本計劃將繼續生效及生效日期將維持不變。除了投保單位、已繳付保費總額16、保證現金價值、復歸紅利14及終期分紅15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如有)、穩健資產戶口6之累積價值(如有)及將來保費外,分拆保單之其他保單資料及指示於分拆後亦將與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相同。

於分拆後,您可以隨時更改其他保單選項或指示。您更可於每個保單年度行使保單分拆選項5一次。保單分拆選項5亦適用於分拆保單,極致發揮資產分配功能。


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復歸紅利14 及非保證終期分紅15

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復歸紅利14 及非保證終期分紅15

 

除了保單內的保證現金價值會隨著保單年期增長外,此計劃會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每年公佈非保證復歸紅利14並最少每年公佈一次非保證終期分紅15,助您賺取潛在長遠回報

 

保證現金價值

此計劃提供保證現金價值,讓財富逐漸增值滾存,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現金價值」之詳情。

非保證復歸紅利14

由本公司釐定的保單年度起及於其後的每個保單週年日,我們可就此計劃公佈非保證復歸紅利14,惟截至每個保單週年日的所有到期保費須已付清及沒有保費假期10在生效中(如適用),且我們對決定是否公佈該等非保證復歸紅利14及其金額有唯一的酌情決定權。該公佈之復歸紅利14面值於公佈後即為保證並會永久附加於保單,惟其現金價值並非保證。您可以選擇提取累積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或將復歸紅利14之面值繼續累積於保單內。

非保證終期分紅15

由本公司釐定的保單年度起,我們可就此計劃公佈非保證終期分紅15,且我們對決定是否派發該非保證終期分紅15及其金額有唯一的酌情決定權。非保證終期分紅15並不會累積於保單內及其金額將於每次公佈時更新,而新公佈的非保證終期分紅15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回報及市場波動,可能比上一次公佈時的金額增加或減少。

 

受保人一旦身故,復歸紅利14之面值(如有)和終期分紅15之面值(如有)將在本公司支付身故賠償額時一同派發(假設沒有行使保單延續選項8)。我們會於在保單退保(全部或部份)或保單終止(非因受保人身故而引致)時,支付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和終期分紅15之現金價值(如有)。於行使財富增值調配選項2時,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終期分紅15之現金價值(如有)及穩健資產戶口6價值(如有)會被調整。而該等紅利 / 分紅之現金價值及面值未必相等。

多元保單傳承方案 讓財富無縫傳承後代

多元保單傳承方案 讓財富無縫傳承後代

 

  •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7並保障至新受保人128歲 締造財富傳承

    您可於第6個保單週月日起無限次轉換受保人7,而保障期亦會調整至新受保人(「轉換新受保人」)128歲,讓保單可以享有充足的財富增值期,讓財富傳承至後代,川流不息

  • 保單延續選項(至最多兩位指定受益人)8 

    除無限次轉換受保人7外,計劃更特設「保單延續選項」8。保單持有人可於受保人在生時及保單生效時訂明 : 1) 最多兩位指定受益人; 及 2) 支付予每位受益人的身故收益比例,於受保人不幸身故後,將根據就此保單延續選項之指定受益人數目及身故收益比例以分拆保單(如適用),而相關指定受益人亦將成為新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及新受保人(「延續新受保人」),保障期亦會調整至延續新受保人128歲,讓保單能更靈活地傳承並分拆至不同受益人。

  • 保單暫托增值服務8

    如您希望於身故後將保單更安心地傳承予摯愛家人,可預先安排由信任的家庭成員成為有限權益後補保單持有人,於您身故後代為管理及領取指定百分比的保單價值,直至保單承繼人達到指定年齡後才正式轉移保單,讓保障延續,心意不變。

  • 指定後補保單持有人及受益人服務8

    您可選擇在受保人年滿18歲或之後,直接指定一位後補保單持有人8,於您身故後成為新保單持有人。而保單持有人可指定最多十位主要受益人及一位後補受益人8。如受保人身故時,所有主要受益人亦同時身故,仍然生存的後補受益人將可獲支付身故賠償或行使「保單延續選項」8 (如適用)。

自選身故賠償支付選項11及多元保單價值提取模式

自選身故賠償支付選項11及多元保單價值提取模式

 

  • 自選身故賠償支付選項11靈活配合不同受益人的需要

    於受保人仍然在生及保單生效時,保單持有人可以彈性選擇下列其中一項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於受保人不幸身故時支付身故賠償予不同受益人11,讓每位受益人獲得最合適的安排:

    i) 一筆過形式;或

    ii) 固定分期支付11-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分10年、20年或30年領取;或

    iii) 遞增分期支付11 - 受益人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領取您所指定之首期身故賠償金額。由第2年起,該金額將會每年遞增3%,直至身故賠償及 / 或累積利息17(如有)全數派發為止;或

    iv)自訂支付 – 您可選擇於指定年期或於受益人指定的年歲開始 , (i) 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支付定額身故賠償予受益人;或(ii) 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支付您所指定之首期身故賠償金額予受益人,並由第2年起,該金額將會每年遞增3%,直至身故賠償及 / 或累積利息17(如有)全數派發為止;或

    v)以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該指定百分比須為身故賠償之5%或以上,而餘額則以分期方式支付11

     

    若選擇以固定分期 / 遞增分期 / 自訂支付的領取形式支付身故賠償予受益人,身故賠償餘額(於扣除以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後,如適用)須達50,000美元或以上,而尚未領取的身故賠償亦可獲享利息17(如有)。

  • 「人生大事選項」11

    身故賠償支付選項設有「人生大事選項」11,可結合適用之分期支付身故賠償方式(包括上表第ii – v項),自訂於主要受益人經歷人生重要時刻時(如達指定年齡、結婚、患病或其他自選人生事件),根據您所指定的百分比乘以其身故賠償份額的餘額及累積利息(如有)以一筆過形式支付金額;而您更可為每名主要受益人指定多於一項的人生大事。除預設的選項可供選擇外,市場首創的「自選人生大事」11更隨您自由訂制最合適主要受益人的人生大事,讓保障成為您心意的延續。

  • 全數退保12支付方式

    當保單生效5年後,保單持有人若選擇全數退保12,除了一筆過形式外,只要退保款項達50,000美元或以上,即可以下列形式領取退保款項:

    i) 定期給付12-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分10年、20年或30年領取;或

    ii) 遞增給付12-您可選擇首期支付之退保款項金額及以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形式領取退保款項。由第2年起,該金額將會每年遞增3%,直至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17(如有)全數派發為止,而尚未領取之退保款項亦可獲享利息17(如有)。

  • 靈活現金提取 自主資金運用

    於保單生效期間,保單持有人可選擇以不同方式提取保單價值,靈活運用資金。提款安排如下:

    1.      提取累積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

    保單持有人可選擇以現金形式提取累積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提取後,累積復歸紅利14之面值(如有)及保單將來的非保證復歸紅利14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如有)將會相應調低,但不會影響保單之投保單位。

    2.      提取穩健資產戶口6之累積價值

    保單持有人可隨時提取穩健資產戶口6之累積價值(如有)而不會影響保單之投保單位。

    3.      部分退保

    若選擇部分退保,保單持有人可以現金形式提取部份保證現金價值、累積復歸紅利14之現金價值(如有)及非保證終期分紅15之現金價值(如有)。部分退保後,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復歸紅利14之面值(如有)及非保證終期分紅15之面值(如有)將被減少,而且提取後保單所餘之投保單位需要符合最低投保單位要求。一旦部分退保被批准,所降低的投保單位即告失效和不可以行使復效。

  • 定期保單價值提取9更可直接支付予指定收款人

    除一次性保單價值提取外,保單持有人亦可選擇設定常行指示作定期提取9,在符合本公司當時的通行規則下,更可直接以每年/每半年/每月方式支付予指定收款人,例如家人、醫院、安老院或慈善機構而毋須提交關係證明,進一步提升提取安排的靈活性與便捷性。

  • 預設無行為能力選項保單服務11

    即使面對無法預測的健康挑戰而被診斷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行事,只要透過預先的簡單安排,您的保單及保障亦可不受影響,繼續守護您和家人。

保費假期10

保費假期10

 

計劃提供具彈性的保費假期10,您可於第2個保單週年日起,在沒有任何預繳保費18及欠款的情況下申請保費假期10,並於下一個保單週年日起暫緩繳交保費。即使發生突發事項或有短期需要,亦毋須擔心保單即時失效。

萬一保單持有人不幸確診指定受保疾病(包括癌症、嚴重心臟病發作或中風),不論其保單於保費繳付年期內曾否轉換保單持有人,保費假期年期亦可獲免費延長10,讓您在面對重大健康挑戰時可獲更充裕的財務緩衝:

保費繳付年期

保費假期上限

確診指定受保疾病可獲免費延長保費假期

免費延長年期

總保費假期年期上限

5年

2年

2年

4年

12年

4年

4年

8年


於保費假期10內,我們不會公佈非保證復歸紅利14之面值,但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及累積的復歸紅利14之面值(如有)及穩健資產戶口6之累積價值(如有)將維持不變。

保費豁免保障13

保費豁免保障13

 

意外或疾病無法預料,我們於下列情況下特別為您繳付基本計劃將來的保費,給摯愛多一份安心。

1)  若受保人為18歲或以上13,而受保人同時為保單持有人,並於75歲前確診完全永久傷殘19,即可獲「保費豁免保障」13,我們將會為您繳付基本計劃將來保費至保單繕發時所定之保費期滿日或達到350,000美元之上限為止,確保您累積的財富不受影響。

2)  若受保人為17歲或以下13,而保單持有人(包括後補保單持有人8)於75歲前不幸身故或確診完全永久傷殘19,我們則會提供「付款人保費豁免保障」13,為您繳付基本計劃將來保費至保單繕發時所定之保費期滿日或達到350,000美元之上限為止,讓孩子的將來更有保障。

 

保費豁免保障13受制於特定的不保事項,請參閱「主要不保事項」部分及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

靈活供款選項 配合理財需要

靈活供款選項 配合理財需要

 

「匠心 • 飛越」儲蓄保險計劃提供整付、 5年及12年保費繳付年期以供選擇,5年保費繳付年期更可於投保時選擇一筆過預繳保費18,助您以較低的成本完成保費供款,而預繳之保費18更可獲享利息17(如有)。

豁免醫療核保 投保快捷方便

豁免醫療核保 投保快捷方便

 

投保基本計劃手續簡便,毋須驗身,讓您輕鬆累積財富,優勢盡顯。

醫療增值服務^

醫療增值服務^

 

為體貼您保障以外的醫療需要,此服務提供一站式醫療服務,包括:

 

-        第二醫療意見服務

-        國內陪診及VIP通道服務

-        家護轉介服務

 

計劃僅適用於指定計劃編號及指定服務年期。有關醫療增值服務詳情、條款及細則,請參閱周大福人壽網頁 > 「增值服務」或向您的理財顧問查詢。

 

^以上增值服務並非構成相關計劃的一部分並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周大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留修改以上增值服務詳情、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及將不會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負上任何責任。此等服務毋須額外保費。以上服務簡介僅為資料摘要,有關以上增值服務之詳情、條款及細則,請參閱周大福人壽網頁之「增值服務」之頁面,或向您的理財顧問查詢。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21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21

 

只要投保此計劃,無論身在何地,都可獲得特別為尊貴客戶而設的24小時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21,賠償額高達1,000,000美元(以每一事件計),包括緊急醫療撤離或遣返及遺體運送等服務,讓受保人獲得即時支援。

備註

1.「市場特有」之計劃特點為比較香港主要人壽保險公司同類主要儲蓄保險產品後所得出之結果,截至2026年4月27日。

 

2. 財富增值調配選項及其分配比例

調配選項

「穩健資產戶口」分配比例

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分配比例

「增進」

0%

100%

「均衡」

40%

60%

「保守」

80%

20%

「 穩健資產戶口分配比例」 =「 穩健資產戶口」價值 ÷ (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 + 穩健資產戶口價值之總額) x 100%

於第10個保單週年日及其後的保單週年日前或之後的30日內,在符合本公司當時的通行規則下,您可行使財富增值調配選項以達至您所選擇之調配選項的相應穩健資產戶口分配比例,惟須符合下述條件:(i)申請之調配選項必須不同於保單之基本計劃的預設調配選項(適用於首次行使此選項)或就我們記錄所示之最新調配選項(適用於非首次行使此選項的情況);(ii)除首次行使此選項外,其後每次申請的轉移日期與先前一次行使財富增值調配選項的轉移日期必須相隔不少於1年;(iii)欠款必須已經全數清還。財富增值調配選項一旦行使,我們將根據為行使此選項而改變的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以我們決定的比率相應地調整任何將來的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及面值。我們將於批准申請後,釐定緊接該次財富增值調配選項行使後之穩健資產戶口價值(「目標價值」)。目標價值相等於所選之調配選項的穩健資產戶口分配比例乘以以下之總和:(i)緊接該次行使前之穩健資產戶口累積價值(如有)(「現有價值」);及(ii)緊接該次行使前之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我們會於轉移日期將穩健資產戶口之餘額由現有價值調整至目標價值,其中:在現有價值低於目標價值的情況下,不足的差額將以轉移最新之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至穩健資產戶口用作填補;或在現有價值高於目標價值的情況下,穩健資產戶口中剩餘的差額將轉為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財富增值調配選項之詳情。

 

3. 於第3個保單週年日當日或其後任何一個保單週年日及保單生效時,在符合本公司當時的通行規則下,您可將原保單之基本計劃的保單貨幣轉換至一個不同的貨幣(「新保單貨幣」),即透過將原保單之基本計劃轉換至可供您選擇及由我們決定並以新保單貨幣列值之指定新計劃(「指定計劃」)而毋須提供任何可保證明,惟須符合下述條件:(i)需於緊接任何一個行使貨幣轉換選項的保單週年日前的60日內成功遞交轉換保單貨幣至新保單貨幣(「貨幣轉換」)之申請;(ii) 原保單的所有到期及應繳保費必須已經全數付清及任何欠款必須已經全數清還;(iii)原保單指定計劃於貨幣轉換後的相關投保單位不可少於您提出要求當時我們所批准的最低投保單位金額;(iv)於貨幣轉換時,在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下沒有生效中之保費假期;(v)於要求行使此選項時,在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下沒有任何處理中之保單分拆選項、財富增值調配選項或轉換受保人選項之申請及任何處理中的索償;(vi)貨幣轉換選項申請一經遞交後則不能作出更改或取消;及(vii)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貨幣轉換選項1次。指定計劃可能與原保單之基本計劃相同或不同,及可能與原保單之基本計劃下的保障、計劃特點及保單條款有所不同。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貨幣轉換選項之詳情。

 

4. 於貨幣轉換生效日期起,(i)原保單之基本計劃將會轉換為以新保單貨幣列值之指定計劃。所有保障、計劃特點及保單條款將根據指定計劃所提供為準。原保單的保單生效日期及保單年度將於貨幣轉換後維持不變;(ii)原保單之基本計劃的現時及未來之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到期及應繳保費(如有)、已繳付保費總額、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如有)、穩健資產戶口之累積價值(如有)將由我們根據不同因素而釐定及調整,包括但不限於(1)我們不時決定的以市場為基礎通行之貨幣匯率;(2)其他投資因素;(3)其他市場因素;及(iii)原保單下任何附加保單及附加契約 (附加於基本計劃的付款人豁免保費附加契約或豁免保費附加契約除外)將於貨幣轉換後保留在原保單繼續生效。如原保單之現有基本計劃有任何正在賠付的付款人豁免保費附加契約或豁免保費附加契約,閣下需明白有關保障將於貨幣轉換選項生效日期起自動終止。如任何附加保單及附加契約不接受保留在原保單,該附加保單及附加契約將於貨幣轉換生效日期起自動終止。

 

5. 於計劃有效期内及受保人仍然生存期間,由第3個保單年度終結後或保費繳付年期終結後起(以較遲者為準) ,在符合本公司當時的通行規則下,您可行使保單分拆選項以建立一份或多份獨立的保單(「分拆保單」),從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中分配某部分的投保單位至分拆保單而毋須提供可保證明,惟須符合下述條件:(i)於行使保單分拆選項(「分拆」)後,在原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下各自的投保單位不可少於您提出要求當時我們所批准的最低投保單位金額;(ii)分拆保單之受保人與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保人必須相同;(iii)於要求行使此選項時,在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下沒有任何處理中之索償;(iv)保單分拆選項申請一經遞交後則不能作出更改或取消;(v)在我們批准您的要求前,任何欠款必須已經全數清還;及(vi)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保單分拆選項一次。於批准分拆後,(i)除另有說明,分拆保單之條款將會與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相同;(ii) 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的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如有)、穩健資產戶口之累積價值(如有)將會按原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的投保單位比例減少及分配至分拆保單。我們將按照您所分配的投保單位而釐定原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之現時及將來之保證現金價值、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如有)和將來保費;(iii) 原保單的基本計劃及分拆保單的已繳付保費總額將根據您所分配的投保單位調整,並用以計算身故賠償;(iv)在符合本公司的規則下,在原保單下所有附加保障(如有)將於分拆後繼續生效;(v) 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益人、保單持有人、後補保單持有人(如已指定)、首名受保人、受保人、保單貨幣、保單日期、保單生效日期及保單年度將會維持不變,而分拆保單亦與原保單的基本計劃的受益人、保單持有人、後補保單持有人(如已指定)、首名受保人、受保人、保單貨幣、保單日期、保單生效日期及保單年度相同;及(vi)除另行指明外,過往於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作出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財富增值調配選項、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及保單延續選項亦適用於分拆保單。分拆保單只會在其保單條款及保單資料說明發出後生效。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單分拆選項之詳情。

 

6. 根據財富增值調配選項條款所定的戶口,其長期目標資產配置為100%放於固定收入類別證券。穩健資產戶口之價值將會按我們不時公佈的利率積存生息。穩健資產戶口之現時年利率為4.25% (截至2026年4月27日,本公司之分紅美元保單的積存年利率自2013年起一直穩定維持在4.25%)惟並非保證,且可能會在任何年度為0%。

 

7. 轉換受保人須符合指定條件和當時的行政規定。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復歸紅利之面值(如有)、終期分紅之面值(如有)、任何穩健資產戶口之累積價值、保單日期及保單年度將在轉換受保人生效日期當日保持不變,而期滿日將更改為轉換新受保人128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以適用者為準)。轉換新受保人的年歲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須為64歲(上一次生日年齡)或以下;轉換受保人必須獲得保單持有人、準新受保人以及承讓人(如有)同意,而新舊受保人必須於轉換受保人時仍然在生及保單仍然有效時作出申請,並需提供令我們滿意之準新受保人的可保證明。我們在轉換受保人生效日期當日起將停止為於我們記錄中的首名受保人或之前的受保人(如適用及視乎個別情況而定)提供任何保障。所有附加保障將在轉換受保人生效日期當日終止。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轉換受保人選項之詳情。

 

8. 保單持有人可就保單延續選項於受保人身故前設定一或兩位指定受益人,並就保單延續選項訂明支付予每位受益人的身故收益比例,於受保人身故時,若保單持有人(仍在生)與受保人非同一人,受益人將成為延續新受保人;若保單持有人同時身故或保單持有人與受保人為同一人,受益人將成為新保單持有人及延續新受保人,以便在受保人身故後仍然維持原保單繼續生效,惟該受益人須符合當時公司的行政規定。如已行使保單延續選項,(i)而受保人身故前只有一位受益人且於受保人身故前已就該受益人選擇保單延續選項,於行使此選項後,投保單位、已繳付保費總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復歸紅利之面值(如有)、終期分紅之面值(如有)及穩健資產戶口之累積價值(如有)、保單日期和保單年度將在保單延續生效日期當日維持不變,但保單的基本計劃之計劃期滿日將調整至延續新受保人128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以適用者為準);(ii)若受保人身故前已有多於一位受益人並於受保人身故前已為一或兩位受益人選擇保單延續選項,將於受保人身故後根據已指定的受益人數目建立一份或建立兩份原保單之基本計劃,而就每份新建立之基本計劃而言,相關的投保單位、已繳付保費總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復歸紅利相關之面值(如有)、終期分紅相關之面值(如有)及任何穩健資產戶口相關之累積價值(如有),將根據保單持有人就每位已選擇保單延續選項的受益人訂明之獲分配身故收益的比例而調整。相關的保單日期和保單年度將在保單延續生效日期當日維持不變,但原保單的基本計劃之相關的計劃期滿日將調整至每位延續新受保人128歲生日當天或緊接其後的保單週年日(以適用者為準),而退保款項會等於或低於行使前的身故賠償。如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已被選取予保單延續選項下的受益人,您需要為該受益人遞交任何保單延續選項書面申請前取消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安排。所有附加保障(如有)將在保單延續生效日期當日終止。任何未被選為此保單延續選項下之受益人(如有)將根據保單持有人訂明的相關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支付身故賠償予每位受益人。如保單持有人同時選擇了保單延續選項及身故賠償支付選項,保單延續選項將被自動行使(與訂立的先後次序不相關)。於行使「保單延續選項」後,保單持有人之前所選的保單延續選項及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會自動失效。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單延續選項之詳情。

請留意,(i)保單暫托增值服務、(ii)訂立後補保單持有人及 (iii) 後補受益人乃屬於其他保單服務,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之服務申請書及「保單服務確認通知書」。周大福人壽擁有接受有關服務的申請成功與否的唯一及絕對酌情權,有關申請需符合有關條款及細則,而該等條款及細則將由我們不時釐定及更改而無需預先通知。

 

9. 保單價值提取需符合本公司最低投保單位要求及有關條款及細則。就定期提取支付予指定收款人而言,合資格之指定收款人關係需符合本公司之規定,而周大福人壽有權隨時要求提交關係證明文件,並可因應需要不時調整相關條款及細則。保單價值提取乃屬於其他保單服務,詳情請參閱相關之服務申請書及「保單服務確認通知書」。

 

10. 保費假期不適用於整付保費繳付年期之保單。不論於保費繳付年期內曾否有轉換保單持有人,如保單持有人確診癌症、嚴重心臟病發作或中風(「受保疾病」),於我們在收到保單持有人所提供指定的表格及其主診醫生提供的醫療證明後,其保單的保費假期年期可根據保費繳付年期獲延長: (i) 如保費繳付年期為5年,可延長2年保費假期年期,即總保費假期年期上限將延長至4年 ;或(ii)如保費繳付年期為12年,可延長4年保費假期年期,即總保費假期年期上限將延長至8年。儘管保單持有人確診多於1次受保疾病,每份保單只可延長保費假期年期一次。每次申請之保費假期必須為1年的倍數,直至達到可享的保費假期上限,保費假期只適用於基本計劃,保單持有人最早可於第二個保單週年日前60日內提交申請,並將會於下一個保單週年日起生效,但附加於保單之附加保障將會同時被終止。我們將根據獲批准保費假期申請之年期以延遲保費期滿日及保費到期日。附加於保單之附加保障可以於保費假期後重新申請,惟保費及批核將根據當時之投保申請為準。於保費假期期間,您毋須繳交基本計劃保費,而投保單位、保證現金價值、累積的復歸紅利之面值(如有)、穩健資產戶口之累積價值(如有)及基本計劃保障於保費假期期間將維持不變,惟於保費假期期間您從未作出部分退保。復歸紅利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並非保證。於保費假期期間,我們不會公佈任何非保證復歸紅利之面值。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費假期及受保疾病的定義之詳情。

 

11.  如保單持有人選擇以一筆過形式支付指定百分比的身故賠償,而餘額則以分期方式支付,一筆過形式支付之金額必須為身故賠償之5%或以上。請留意,由於未領取的身故賠償所享有之利息並非保證,利息有可能比預期少,實際領取身故賠償的年期有可能比所選擇或預期之年期短。如在支付最後一期款項後仍有身故賠償及/或累積利息(如有),我們會一筆過向受益人給付餘下的身故賠償及累積的利息(如有)。如受益人就保單延續選項已被訂明為指定受益人,您需要為相關受益人於申請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前,以書面方式取消其於保單延續選項的安排。就未被選為保單延續選項下之受益人,根據保單持有人訂明的相關選項以一筆過或按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條款下指定之方式支付身故賠償給每位相關受益人。如保單持有人同時選擇了保單延續選項及身故賠償支付選項,保單延續選項將被自動行使(與訂立的先後次序不相關)。於行使「保單延續選項」後,保單持有人之前所選的保單延續選項及身故賠償支付選項會自動失效。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身故賠償支付選項之詳情。

 

就「自選人生大事」而言,保單持有人可為每名主要受益人指定最多一項「自選人生大事」,惟必須能提供充分、可獲得的及令本公司滿意的證明。「市場首創」之服務特點為比較香港主要人壽保險公司同類主要保單服務後所得出之結果,截至2025年12月4日。請留意, 自選身故賠償支付選項 (包括「人生大事選項」)及 預設無行為能力選項保單服務乃屬於其他保單服務,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之服務申請書及「保單服務確認通知書」。周大福人壽擁有接受有關服務的申請成功與否的唯一及絕對酌情權,有關申請需符合有關條款及細則,而該等條款及細則將由我們不時釐定及更改而無需預先通知。

 

12. 於全數退保時,保單持有人可選擇以定期給付或遞增給付方式領取退保款項。請留意,由於未領取的退保款項所享有之利息並非保證,利息有可能比預期少,實際領取退保款項的年期有可能比所選擇或預期之年期短。若保單持有人於收取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如有)期間身故,餘下之退保款項及 / 或累積利息(如有)便會一筆過成為保單持有人之遺產。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全數退保之詳情。

 

13. 保費豁免保障有兩類安排:(i)「保費豁免保障」適用於受保人同時為保單持有人,於保單繕發或轉換受保人時最新之受保人須為18至60歲,並不幸在75歲前確診完全永久傷殘。(ii)「付款人保費豁免保障」適用於保單繕發或轉換受保人時,最新之受保人年齡為17歲或以下;於保單繕發或轉換保單持有人(包括後補保單持有人)時,最新之保單持有人(包括後補保單持有人)須年屆60歲或以下,並不幸在75歲前確診完全永久傷殘或身故。於保費豁免完結日(即保單繕發時所定之保費期滿日)或在我們豁免的基本計劃的保費總額達到有關最高保費豁免總金額(以每受保人計)(以較早者為準)後,保單持有人需繼續繳付剩餘的保費,否則保單會被執行自動保費貸款或失效。除前述的剩餘保費,在我們批准本保障的索賠前,如已繳付相關豁免保費期間的到期保費,我們會將該等保費全數退回(不設利息)。如因意外導致的事故可即時受到保障,而因疾病導致身故或確診完全永久傷殘須符合2年等候期。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保費豁免保障」及「付款人保費豁免保障」之詳情。

 

14. 復歸紅利之面值及現金價值並非保證。然而一經公佈,該公佈之復歸紅利之面值便成為保證,並會永久附加於保單。非保證復歸紅利會於(i) 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及(ii)付清所有截至每個有關保單週年日的到期保費後;及(iii)沒有保費假期在生效中公佈,且我們對決定是否公佈該等非保證復歸紅利及其金額有唯一的酌情決定權。我們會於保單退保(完全退保或部分退保)、期滿或因保費逾期未繳導致保單終止時支付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或根據財富增值調配選項條款,轉移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至穩健資產戶口(如適用)。您可以作出書面要求提取全部或部份累積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如有)。提取復歸紅利之現金價值會導致復歸紅利之面值及保單將來的復歸紅利之面值及現金價值將會相應調低。請參閱保單條款以了解更多關於復歸紅利之詳情。

 

15. 由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我們可就此計劃公佈非保證終期分紅,且我們對決定是否派發該非保證終期分紅及其金額有唯一的酌情決定權。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將會相等於或少於終期分紅之面值。我們會於保單退保(完全退保或部分退保)、期滿或因保費逾期未繳導致保單終止時支付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或根據財富增值調配選項條款,轉移終期分紅之現金價值(如有)至穩健資產戶口(如適用)。

 

16. 已繳付保費總額指保單的基本計劃或分拆保單(如根據保單分拆選項條款已建立)應繳付並已繳付之保費總額,(i)惟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均不計算在內;及(ii)須按部份退保後剩餘之投保單位與保單繕發時之投保單位比例調整;如客戶作出部份退保,已繳付保費總額將按比例減低;及(iii)任何保費儲存戶口內的金額(如適用)均不構成已繳付保費總額的一部分。

 

17.  此利息現時為年利率2%且為非保證的。

 

18. 預繳保費選項只適用於年繳保費模式的保單。預繳之保費將會存入保費儲存戶口,已存於保費儲存戶口之款項會按當時本公司所給付之利率獲派利息(現時年利率為2%),請留意此等利率並非保證,您可以全數提取保費儲存戶口內之預繳保費,但所得之利息會被收回。如保費儲存戶口之款項由於利率下降而不足以繳付保費及保費徵費,保單持有人需補回有關保費差額(包括保費徵費),否則保單會被終止或被執行自動保費貸款。如受保人身故,保費儲存戶口內的餘額(如有)會給付保單持有人,並不會收取手續費。

 

19.  完全永久傷殘指因疾病或受傷而發生下列任何一項情況:i)雙眼全面且無法恢復的喪失視力;或ii)兩肢肢體完全和永久癱瘓,或在兩肢的手腕或腳踝處或其手腕或腳踝之上方實際切斷;或iii)一隻眼睛的全面且無法恢復的喪失視力以及一肢體的完全和永久癱瘓或在一肢的手腕或腳踝處或其手腕或腳踝之上方實際切斷。

 

20. 已繳付保費總額指在受保人死亡當日之保單的基本計劃或分拆保單(如根據保單分拆選項條款已建立)應繳付並已繳付之保費總額,(i)惟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均不計算在內;及(ii)須按受保人死亡時及於保單繕發時之投保單位比例調整,及(iii)任何保費儲存戶口內的金額(如適用)均不構成已繳付保費總額的一部分)。

 

21.  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我們保留修改免費環球緊急支援服務條款之權利及將不會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負上任何責任。

 

22. 最低保費並未計算任何其他保費折扣(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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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欲知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條款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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